2026年5月29日,东方卫视《今晚》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东方卫视特约评论员岳雪飞律师,岳律师就“‘截道收费’别让景区的‘生意经’念歪了”发表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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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近期,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因在省道部分路段设卡,要求过路车辆交纳120元观光车费而被网络博主曝光,引发广泛关注。事件中,博主质疑景区将公共省道截断收费的合法性,景区工作人员以免除车费为条件要求其乘坐观光车,最终博主签署免责承诺书后自行驾车进入。事后景区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违规放行。此事并非孤例,泸沽湖等景区也曾因类似省道收费问题被吐槽。公众普遍质疑,景区是否有权将公共道路纳入管理并收费?若遇此类情况,游客应如何维权?
岳雪飞律师表示,若确认涉事路段为省道,则该道路通常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捐资建设,根据《公路法》及《收费道路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道路上随意设卡收费。景区作为普通经营主体,并非政府有权收费的部门,无权自行设定收费项目。公共道路的通行权属于公众,即便道路穿行于景区范围内,景区的收费权限也仅限于道路通行权以外的景区管理部分,不能因道路在景区内而过路收费。对于权责边界问题,岳律师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本已清晰,问题在于执行层面——交通、财政、价格管理等政府部门未履行到位。
针对游客遭遇此类收费时的应对方式,岳律师建议,可首先要求对方出示省级政府部门的收费批文,若无则属乱收费,可拒绝支付。但若考虑人身安全,可先付款并保留付款凭证、录音录像等证据,事后向财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景区上级主管部门或交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