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4日,三亚电视台到我所就电信网络诈骗问题,采访我所主任王洪涛律师。王律师讲道,电信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手段,在刑法上被定性为诈骗罪。所谓的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在遇到电信诈骗后,首先我们自己不要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其次,不管有没有受骗,最好是选择报警的方式,通过国家司法机关的介入,揪出犯罪团伙,防止更多的公民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