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律师事务所2017年第35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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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所就2017年第三十五个工作周进行总结:本周共接受代理案件7件,代理免费案件2件,接待上门咨询10件。本周就顾问单位非诉而言,共为顾问单位修改合同45份,上门服务3次,尽职调查2次。
本周黑龙江分所正常续签了一家合作多年的顾问单位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家乐福集团案件开庭三件,案件主要涉及的是合同纠纷及侵权纠纷;继续为中信银行不良资产及中石化收购加油站进行尽职调查。本周最高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出台并将在9月1日起实施,还是领导在业务培训时说的那句话:做律师业务好是基础。总所已经通过视频会议与大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分享,希望大家利用工作空隙时间再次进行学习和巩固,毕竟岳成所是以法律顾问为主营业务,针对的主要客户是单位是公司,所以我们律师要对公司法充分重视并熟练掌握。
本周例会共讨论了三个案例。一是张志明律师关于当事人物业公司主张物业费,业主主张其与当事人物业公司不存在物业合同,集中讨论街道办事处是否有权撤销业主委员会资质以及物业公司是否构成事实合同问题;二是朱旭律师关于欠款人欠条中写明自愿将货物交给当事人销售以冲抵借款,该约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动产抵押或以货款冲抵债务,是否优先于第三人问题;三是武浩律师关于村民越权占有远东学院土地种地建坟,远东学院要求排除妨害,集中讨论诉讼策略以及后期如何执行问题。
今天所里组织员工带家属在单位八楼平台户外聚餐。以往每年龙江行结束后为了犒劳大家都会组织聚餐,今年龙江行活动从每年的4月份推迟到8月份才举行并且现在活动已经过半,所以周六趁着哈尔滨的天气好提前举行聚餐活动,让大家释放工作压力,放松一下。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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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工作总结8.28-9.1:
日常工作:
本周没有开庭,主要是砂宝斯案件后续调解沟通工作,另外本周给助理们看了几篇微信投稿,微信投稿既要写出相关的法律问题、法律点,又要有新颖性、及时性,最好还要有幽默感,做到喜闻乐见,也真是难为长期写法律文书的大家了,我给改稿子时也是搜肠刮肚,各位也真是辛苦了,但一篇好的微信稿件点击量高,既能体现大家的水平,也能让大家很有成就感,又能对咱们所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所以年轻的同事们还是加把劲儿写哈,其他同事也都积极转发哈,对所里的宣传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
本周部门培训:
劳动部周四上午由乔临芳律师做了关于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案件法律适用和救济的培训,并分享了一例关于解除原因如何认定的案例;知产部学习了关于合同条款详解和合同审核要点的专题讲座;房产部学习了划拨土地转让的相关规定。
周五例会:
本周五例会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内容:
1、 上门分享:郝亮亮律师、李晓岩律师、赵茂律师、李红波律师都分享了各自上门服务的情况,大家都把各自上门服务的具体情况与大家分享的非常细致充分,这种方式真的很好,既能把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说一说,大家有建议可以提一提,同时对其他律师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分享,可以了解到不同的顾问单位的不同工作习惯,服务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等等。
2、 问题讨论:大家对公司部要接待的一个新顾问单位的公司承包经营问题进行了讨论,虽然这个问题对其他部门来说是个难题,但大家也都给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参考。
3、 合同讲解:本周岳屾山对李晓岩律师修改的一份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评了优,所以在例会上让晓岩详细讲解了这份合同的修改,让大家能够一起学习一下。
4、 业务培训:本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新出台,一般情况下业务知识培训都是由助理来做,考虑到公司部律师对公司法和之前的司法解释更为了解,对该解释的适用应该有更好的理解,所以本周临时安排了公司部王丹律师来讲解,王丹律师也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在此表扬。 周末愉快!杨灿2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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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8--2017.9.1北京总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
1、整体情况:修改合同29份,上门8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
2、案件情况:本周海淀法院开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感受最深的是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表现。法官无缘无故怼律师和证人,用很无聊的言语逗两位合议庭成年女成员笑,其中一位人民陪审员在开庭过程中数次爽朗的笑、笑、笑。几次控制了情绪,讲事实、讲法律依据。最大的感受:开庭很多时候是职业素养和做人修养的体现,管不了别人,管好自己,不做无聊的口舌之争,我们是在代理案件,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吵架解决不了问题。
3、本周部门培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结合最近和主任、宋静律师接待的特警学院的案件,将相关法律规定分享给大家。
(1)《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军用土地转让实行许可证制度。经批准转让军用土地的军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军用土地转让许可证,并到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偿转让军队房地产(含合建、换建、兑换,下同),由总后勤部审批。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5)基于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种观点认为军用土地的转让实施许可证制度,审批机关是总后勤部,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履行的不是审批职能,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的确认性、程序性职能。所以,军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要经过总后勤部批准即为有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即为无效合同。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合同有效。所内意见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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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本周工作总结:审查起草合同33份,上门2次,接待来所咨询2次,收案1件。本周中石化澳托猫项目第二次尽调开始进场;参与中石化航美项目开会;为中石化并购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出具咨询意见;为中能联合(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涉县国石之源热力有限公司出具初步尽调意见。下周开始部门业务培训,赵茂律师和王丹律师将分享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带领大家学习《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家族产业的规划与继承》,也欢迎其它部门同事参与!孙荣达律师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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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所本周行政工作总结:近期处理了总所一位当事人的投诉。和大家通报一下事情原委,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委托人因父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委托了总所提成律师张律师。委托人后向所里提出要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对律师代理工作不满意,并向所里反应代理律师向委托人索要80万元,承诺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无罪,把人弄出来,最后委托人给了律师30万元,现在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委托人发现律师的承诺并未实现,将30万元要回,并提出解除代理关系,退还全部代理费。经过与代理律师核实情况,所里与当事人签署了解除协议,将代理费全部退还给委托人。并建议张律师尽快转所。
咱们所里一直坚持三不原则,因此少挣了很多代理费,但是保证了咱们律师的执业安全。年轻律师在咱们所执业,不用辛苦的出去找案源,不用为了收案给当事人回扣,也不用为了案件结果去给找关系,大家只要踏踏实实办好所里交办的工作就行。所以说律师在咱们所工作是安全的,是有尊严的。因为律师一旦做了不应该干的事,所里这些年这么多人建立起来的良好口碑就都归零了。就像前几天的海底捞事件一样,律师的服务质量是律所生存的根本,希望大家在执业过程中守好律师的底线,别抱有侥幸心理,别知法犯法。这样才能实现咱们的百年大所梦。
今天总所组织大家到红色革命根据地西柏坡参观学习,祝大家旅途愉快!史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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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所知产部本周工作总结:修改合同44份,上门1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律师诉讼代理经验分享:很多案件中当事人会提交公证书证据,公证书往往还带有视频光盘附件,虽然开庭时会播放光盘,建议把其中重要部分做个视频截图,以方便法院审查,提高庭审效率。祝大家周末愉快,郑伟,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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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业务发展部总结如下:本周洽谈聘请法律顾问的客户五家,新签顾问单位二家,参加各类活动二次。本周分享对回访之前洽谈过法律顾问潜在客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性,客户的满意程度永远是第一位重要的,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和我们签订顾问的,我们回访目的一、知道客户为什么没有选择我们所的原因,对我们哪些方面不满意;二、给潜在客户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以后有机会还可以合作;三、如果客户还在犹豫不决,我们就要想方设法打消客户的疑虑,引导客户选择我们!所以无论是未签约的客户,还是已经签约的客户,不管委托代理哪种业务的客户都一样要做到回访,这样也才有二次开发的可能性,也会把客户资源牢牢把握在我们的手中!刘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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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本周工作总结如下:
修改合同18份,上门2次。
本周完成一份专项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用工文本起草。当事人是一个开餐馆的老板。在5月份其曾因未签劳动合同被员工告过,当时也是委托了我所律师代理,后3.8万元调解。吃一堑长一智,餐馆老板在案子代理完后又出钱委托律师为其两个餐馆制定规章制度和用工文本。考虑到其餐厅用工的实际特点,律师在把握合法性的同时尽量做到便于操作。在进行这项专项服务过程中,我们还试着起草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报告、规章制度管理文本使用说明等配套服务文件,以期在今后提供服务时能够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这次专项服务中史霄明和于洁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作,客户评价很好,提出表扬。
本周五下午应北京石油委托与其委托站患病员工家属进行沟通。该患病员工为委托站员工,劳动关系并不在北京石油。7月12日工作时间发病后一直住院,因为员工并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情形,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家属认为员工是在中石化工作期间住的院,中石化就应该负责治疗。周五下午跟员工家属做了面对面的沟通,对劳动关系、单位的法定责任进行了说明,表达了单位不再承担医疗支出的意思。员工家属非常伤心,我个人也很同情。虽然家属情绪一度非常激动,但整个说明过程还算顺利。在接受此类委托时,大家必须注意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要跟委托方进行充分的沟通,统一口径,尤其是必须得到委托方明确的处理意见再与谈判方沟通。再一个重要的就是大家一定要保重身体啊!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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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分所本周工作总结:
本周共接待来所咨询6次,累计修改合同 11份,2起案件开庭。一、本周我所律师配合顾问单位处理一起工亡案件,从早上与顾问单位工作人员去社保局咨询,后到施工现场听取领导意见写出提前垫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的协议书,晚上又与受害人家属洽谈签订协议事宜,最终圆满解决,顾问单位对我所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在此次事故发生时,大庆分所岳律师多次咨询了总所劳动部刘部长,因为事发突然,有些问题比较着急,虽然已是下班时间,但是刘部长回复的非常及时,而且很耐心的解答,特别感谢刘部长对大庆分所工作给予的帮助,这也充分体现到了我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一大优势,顾问单位选择我们所,是岳成所全体律师的智慧在提供服务)。二、本周对顾问单位近期开庭案件以及我所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进行了回访。顾问单位对我所律师开庭效果及提供的服务均表示满意,对顾问单位的回访,增强了我所与顾问单位的沟通,也让我们及时了解到我们日常工作中对于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服务质量的不足并能有效的改善。三、根据总所提倡的惠邻政策,我所律师及时通知了几家邻居,也希望借此机会增强我们与周边邻居的沟通,并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尽最大可能的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也可以将此政策广泛进行宣传。四、本周位于大庆火车站附近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发生了火灾,现火灾原因不明,但是通过上门咨询的几位当事人的反映,涉及抵押、借贷、商品价值评估问题较多,此次事件仅仅发生一周,后续问题就陆续出现了,针对上述事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我所律师进行针对性研究,从而为代理相关案件做好充足准备。五、对于下一周几起复杂案件,各主办律师提出了相关问题并进行了讨论,本着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希望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以上本周总结,祝周末愉快。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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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理论宣传部就本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汇报:本周总所网站更新新闻2条,微信公众号更新5条,微博更新3条。本周总所网站Seo(搜索引擎推广优化)工作照常进行,点击率浏览量曲线略有上扬。本周总所理论宣传部除完成日常基础工作外,另:1、重庆分所装修工作进展顺利,隐蔽工程已经通过验收,地坪已经处理完毕并开始下一阶段工作; 2、新版本oa测试环境已经搭载完毕并开始安装测试,待全部功能测试正常后开始升级;3、20年总结文章,刘涛主笔,多位助理协助,已在本周五由中国网首发,目前新华网等多家网站给予转载,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推送转发,进一步扩大我所影响力;4、知识管理体系方案正在设计种,希望能够尽快拿出初稿,再次向大家征求意见如果有好的思路和想法,或者对知识管理有自己的见解,请赐教;5、本周完成大讲堂录制1期,孙荣达律师主讲。以上,姚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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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上周日(27)我部门律师协同其他部门律师前往西藏拉萨办理某涉税案件,承办律师到达拉萨后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身体持续低烧,眩晕等症状。但仍能完成拟定工作,期间我二人前往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的相关问题交换意见,同时,要求依法查阅卷宗材料,复制二审期间的新卷宗材料,但该承办法官经与检察官核实后答复为该院提取的证据是否作为二审证据使用仍无结论,并未以证据的形式向法院提交,故不能阅卷。同时对于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该法官表示仍无具体时间表。随即律师提交提出对涉案上诉人依法取保候审,该承办法官承诺合议庭合议后另行答复。回京后,承办律师就目前承办的其他案件进行了阅卷、会见等工作。
第二,对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件,陪同检察官提讯被告人,经被告人确认认罪认罚后,在提讯室内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由辩护律师签字确认真实性。该项新工作制度,在保证工作效率的情况下,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从宽从速处理,是实验性的制度。各位律师应予以掌握。具体详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两高可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文件。另外,针对此类案件,现行的犯罪方式为购买枪支的行为人在网络上购买枪支,但出卖人因规避法律责任的想法,将枪支零件分散出售、分散邮递,并将组装枪支的文件通过网盘等形式发送给购买人。购买人购买后自行组装。这里的问题是,通过该种形式购买枪支往往被认定为制造枪支,其与传统的非法持有不同,拟量刑相对较高,在代理该种案件时应当予以注意。
第三,近日组织我部门律师学习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系列司法解释,其中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块或象牙制品,应根据其重量来核定,单价为41667元/千克,每千克犀牛角的价格为25万元。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对于此类案件应当注意拟量刑情况。张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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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8--2017.9.1 总所顾问事务部、监察部工作情况:顾问服务方面,本周全所共为顾问单位审核修改合同161份,上门15次,接待来所咨询5次。民事业务部修改合同38份,上门2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修改合同29份,上门8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公司业务部修改合同32份,上门2次,接待来所咨询2次;知识产权部修改合同44份,上门1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劳动人事部修改合同18份,上门2次。通过我们对顾问单位回访,本周上门情况良好,顾问单位普遍反馈满意;合同修改方面有顾问单位反馈还有错字情况,关于这类问题已经强调多次,希望大家改合同时还是要认真一些,越是小的细节越要重视。下周开始总所宋静律师将会对分所修改的合同以及一些重要的合同进行复审,加强对全所合同修改情况的把控,以提升我所整体合同的修改质量。 本周介绍新签顾问单位:中国政协杂志社,该社属于正局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要出版《中国政协》杂志,是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机关刊物,宣传中共中央有关统战、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刊发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政协领导有关重要讲话、文章,报道全国政协的重要活动。 监察方面,最近所内仪容仪表情况坚持得不错,大家要继续保持,接下来监察部和行政部会加大对所内卫生情况的监督,大家可以利用工作之余收拾一下自己的工位、规整一下文件材料,整洁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方便查找一些重要文件、防止丢失。 近期顾问单位和所内事务都很多,像孙荣达律师带领的混改研究小组、刘涛律师带领的25周年文章小组,郝亮亮、付岩等律师及很多助理周末都有加班,大家辛苦了!今明两天所里会组织大家去西柏坡革命老区参观游览,祝大家活动顺利、玩得开心,在感受红色氛围的同时身心得到放松,有个充实愉快的周末!兰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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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82017.9.1 北京总所民事业务部修改合同38份,上门2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修改合同29份,上门8次,接待来所咨询1次。
本周合同量比较大,抽查情况整体良好,其中劳动人事部李晓妍律师为顾问单位修改的一份退体返聘协议被评为优,整份合同无论是修改内容还是批注,全面详尽,把问题提示得准确清楚,批注中不仅仅是提示客户注意,还将为什么要注意和处理意见批注的很详细,特别提出表扬,希望大家都可以借鉴学习。
本周提示大家注意两点,一是咱们律师出法律意见书时,所里有统一的范本可以参考,范本里会注明对方要保证给咱们的资料的真实性,可是有的意见,对方实际没有提供资料,但咱们在意见书中还保留了这条注明表述,到时候发生问题的容易说不清。范本是范本,要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不能机械地套用。
二是咱们在写法律意见时,要假设对方完全不懂,事实上咱们顾问单位负责对接法律事务的人员也不一定是专业学法律的,咱们要尽量使用比较好理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进行说明,对一些专有名词,要做名词解释,要当大家都不清楚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不了解法律适用的基础和范围,只有这样,才可以写出一份让客户看得懂的法律意见。
每周和大家分享合同抽查情况的提示,希望通过不断地总结与积累,能够对大家的日常工作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都可以通过日常的培训以及每周五例会的全所学习,加强沟通交流,只有每个人的专业水平提高了,才能使所里的整体服务质量提升一个层次。
最后,祝大家工作进步,生活愉快!岳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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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分所2017年第35周工作汇报
本周参与谈判一次,洽谈顾问单位一次。谈判是委托人本来准备将在三亚的一处房屋委托中介出卖,与中介签订了委托合同,中介也为其找到了买家,委托人收取了20万元定金,约定本月30日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委托人不想卖了,想通过委托我们谈判,提出一些苛刻的签约条件,达到买卖双方达不成协议,只退还20万元本金的目的。我们明确告诉委托人无论谈判的结果怎样,若涉诉,未必能如其所愿,没有谈成就只返本金,但委托人仍然坚持委托。谈判时,买方情绪很激动,花很多精力和时间,商谈好房屋价格,现在又提出附加条件,感觉受骗,接受不了,不过他们还是很克制,特别是对我们是代理律师表示理解,但还是说了许多质疑委托人人品等话语,中介的法务也是位律师,对房屋买卖合同很熟悉,应当是所谓的专业化律师,不过似乎没有明白我方谈判的意图,总局限在质疑我方增加的要求是否合理,买方是否同意方面。谈判的结果当然是没有谈成,并且将来涉诉的风险很大,为此与委托人进行了详细沟通。律师谈判只对过程负责,不能对谈判结果作承诺,否则会使自己陷于被动。
周三到三亚海棠湾一家新设立的学院洽谈法律顾问,该学院是分所顾问单位出资设立,现在要正式独立。由于前期的合同都是通过顾问单位转分所修改,因此对其工作流程及目前工作进展都很熟悉,洽谈也进行的很顺利。学院负责人纠结我们是否曾经为其他类似的学院提供过法律服务。其实一个单位的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大部分就是合同关系,其次就是侵权责任、与教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等,与其单位的性质关系并不大,重要的是我们还有总所为后盾,总所现在是五家学院的法律顾问,学院负责人对此表示赞同。目前看,签订顾问单位的可能性很大,但谈判过程还是很艰苦的,已经去了两趟,预计至少还要去两趟。三亚分所 李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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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十五周,北京总所共抽查法律文书21份,其中1份评价为优,20份评价为良;共回访10次,全部评价为满意。
本周没有出门回访顾问单位,全面展开对咱们建所25周年宣传稿件的推进工作,经过一周的工作,联系了咱们所顾问及非顾问的多家媒体单位,目前中国网几乎全文刊发了咱们的稿件,新华网转发了,北京晨报网上刊登篇幅较大,下周还会有纸质媒体上刊发,这一周感触很深很多,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因为咱们的稿件篇幅较长,近2万字,而且宣传痕迹较重,不大好刊发,其实对于咱们来说,使劲跟人家套近乎说好听的话并不难,但很多需要配合媒体将咱们的稿件及照片进行不同程度地调整难,有的很费劲儿地调整半天,也不一定能登或者登的篇幅较小,但咱们也没有轻易放弃,一家一家地联系、确认、落实,使我又一次深深地体会到宣传工作的任重道远和艰难困苦。
所以在昨天的全所周五例会上,我第一次把转发中国网首发的文章当成是一个强制要求给大家提出,并且要去检查记录每一个人的转发情况,以前咱们会号召大家转发咱们的公众号或者其他一些所里的宣传文章,但从没有硬性要求过,因为说实在的,每个人的朋友圈和微博转发什么内容,属于个人喜好,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工作范畴,所里充分尊重大家,在平时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况下,其实大部分人都会自觉自愿地转发,我想这是一种对所热爱最真挚地表达,昨天例会上,在我做动员的过程中,大家都在积极转发着,朋友圈被大家刷屏了,真心感谢大家的支持、理解和包涵,求别人宣传很难,咱们自己转发宣传相对容易得多,希望大家可以充分配合,再一次谢谢大家!
今天北京所组织大家去西柏坡学习活动,虽然还没到地儿,让我已经收获了一大堆感动,这次不同于以往,所里今年新入职的律师们主动担当起了重担,从前期的物资采购,到一早在所里的搬搬抬抬,再到一路的娱乐节目安排,都体现出了无限地活力和创造力,让我备感轻松,今年是咱们全所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一年,也是咱们所大发展的一年,希望你们的融入能够给咱们的集体注入新的动力,让咱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即将到来的建所25周年。
祝大家一切顺意!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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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2本周上海分所工作统计:合同审核及修改:7份,分析报告:1份, 草拟协议书:2份, 律师函:1份,工作报告:1份,微信和电话咨询:3次,开庭:1次,立案:2次,上门服务:1次。
分享钱冬林在为上海某公司做股权结构设计方案时,结合客户的要求及搜寻的股权设计材料,对合理股权结构的理解:
一,股权结构应具备如下效用:
1.明细创始人之间的权责利,创始人之间保有情怀,但最终要讲究实现利益,怎么能够体现各自的利益和价值,那就是股权架构与股权占比;
2.要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在创业的时候可能是同学、兄弟、闺蜜;大家觉得,谈股份易受伤,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说。但往往这种情况会出现问题,因为在刚开始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能好好谈,后期利益复杂化,出现问题肯定不能好好谈,最终的结果是创业项目受到影响;
3.方便融资。当公司出现资金困难或需要扩大规模时,融资是重要选项,而且投资人在关注公司效益的同时,也一定会关注公司的股权架构合不合理;
4.不为IPO增加障碍,每个创业者的创业项目都有IPO这个目标,只要IPO,资本市场就一定要求企业的股权结构要明晰,合理。
第二、在保持创始股东的公司控制权问题上,设计时应该考虑以下方面:
1.在引进资金时,无论是通过股权转让还是通过增资扩股,前者是做存量,股份越卖越少,后者是做增量,可以减缓股份稀释的速度。但无论哪种,最不要的是一次性稀释较大股份,让自己成为小股东;
2.引进股东时需要考虑目的:是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还是参与经营,并据此进行后续安排;
3.对引进的股东做尽职调查,避免一次引进多个互相熟悉的股东,预防他们成为一致行动人;
4.创始人要善于利用公司章程来确定自己的控制权,通过股权、董事会层面进行设置;
第三、在具体的措施方面,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可通过以下方式:
1.通过成立一家或多家持股平台,把投资人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在平台(可以是公司或合伙企业)里,由持股平台持有主体公司股份,但该平台最终应处于创始人自己控制;
2.通过投票权委托,可以约定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3.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间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4.使用境外的同股不同权制度,但此制度目前不为《公司法》倡导,存在风险;
5.控制董事会,公司一般很少开股东会,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董事(会)来决定,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及决策效率。
综上,公司的顶层决策需要控制,只用控制,才有方向,股权结构设计方案关乎后续的各项制度的推进,因此设计好的方案能保证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提醒大家在修改合同和出具法律文件时,一定要杜绝错别字,这个很低下的错误会毁损律师好不容易建立的的专业认真的形象。总所对分所合同进行抽查,将有助于提高分所合同审核质量,期待在总所的帮助下,我们上海分所业务水平会有长足进步,感谢总所同事的辛勤付出!上海分所岳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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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20170901 工作周记:准备起诉材料1份,上诉状1份,进展情况报告1份,尽职调查1份,修改协议书2份,律师函3份,法律意见书1份,案件跟进17人次,电话咨询4个,上门咨询1人次,准备顾问单位的法律讲座1个。本周一分所学习了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周五的总所又就司法解释四进行了讨论和学习,让大家在做业中更有启发了。张海荣律师本周参加了主办单位为广州市司法局,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的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业务培训新三板、IPO上市第一期,期待他有空给大家也来个培训。明天有台风登陆,希望大家都注意安全!广州分所王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