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律师事务所2017年第36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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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所就2017年第三十六个工作周进行总结:本周共接受代理案件3件,接待上门咨询11件,接受指派的援助案件3件。本周就顾问单位非诉而言,共为顾问单位修改合同4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律师函2份,上门服务3次,尽职调查1次。
本周黑龙江分所5位律师及助理继续按分配的计划为家乐福集团案件开庭4件;本周尽职调查较少,只为中石化赴大庆做尽职调查;本周为参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招投标项目准备报名材料,已顺利获得供应商入围资格,下一阶段接着为该项目招投标准备相应材料;从上周五开始,顾问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局要求所里派一位律师每周一三五全天上顾问单位进行坐班服务,以前也为顾问单位可口可乐(黑龙江)公司做过一年的坐班服务,对顾问单位坐班的服务项目也有一定经验。本次省公路局坐班主要工作是为其制订和梳理行政文件与清单,并协助审核公路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律师也从中学到了涉及省公路局行政权力及行政责任等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获益良多。
本周例会由律师助理殷宪斌与总所和各分所分享了职业打假人是否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相关的知识要点。案例讨论了律师助理佘圣男的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的援助案件,对关于以现金形式交付的借款能否得到支持及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能否取得利息进行了探讨。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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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4--2017.9.8北京总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
1、整体工作:修改合同33份,上门1次,接待来所咨询2次。其中,部门郝亮亮律师承接了大量合同,非常感谢。
2、培训:本周部门杨林律师组织学习了《最高院民一庭: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稍后发在群里,供大家参考学习。
3、案件情况:近期完成了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是定金支付后,买方违约严重,卖方稍有违约,均以调解结案。感触是,法官一般会进行两轮调解,未进行实体审理前和程序走完后。以迎接判决的心态去做庭前准备,好的庭审效果,会直接影响调解结果。
4、业务分享:关于违约金调整,分享部分常用规定。(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3)《2009年最高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
5、其他:本周五中午顾问部安排紧急工作,某顾问单位因审计要求抓紧启动系列房屋租赁案件诉讼,周五下午与顾问单位碰材料后,周末两天准备加班,周一一早立案,感谢史秋玉、陆沈凤两位助理完全配合工作。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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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所知产部本周工作总结:修改合同39份,上门2次。合同审核经验分享:《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修改经过招投标的合同文本时,可提示顾问单位不要违反前述规定。祝大家周末愉快,郑伟,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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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0日本周工作总结
本周我部门分两部分总结,第一,我部门方春青律师前往沧州办理案件,但因承办法院的原因暂无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只会见了上午了确认了上诉上诉事实,后续工作待进一步确认后进行。第二,我部门部长因身体原因全休三日病假,休息期间接到多法院电话预约下周甚至下下周工作。这么来看,下周的工作量肯定会全负荷运行,休息的日子其实想的也都是工作,不可能完全放下,也许这是我们的宿命吧。有话则长无话也短,对于未来的工作我已经蓄势待发,加油吧同事们。张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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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4-9.8工作总结:
日常工作:
本周开了两个西城国土的案件的庭,收了一个仲裁案件的裁决,与两个执行案件客户沟通执行问题,还有一个最高院再审案件与当事人及法院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业务分享:
判决被告败诉的案件,对于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法院都会在判决书内表述由被告承担。而一般情况下,原告在取得胜诉判决后都会在申请执行时,在执行请求中要求由被申请人给付该部分原告已预交而判决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这样就会存在如果对方没有执行能力,原告可能连预交的诉讼费都执行不回来。而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所以建议大家在代理案件遇到此种情形时,最好还是直接向法院申请退费,以免出现被执行人无钱连诉讼费都要不回来的风险产生。
部门培训:
本周知产部从点晴网上学习了代理著作权类案件审判实务的讲座,部分助理也参与了培训,主讲人是具备丰富该类案件代理经验的律师,讲课内容很有实操性,对我们今后代理该类案件也很有帮助,因此也建议其他部门在自学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也可以到点晴、智拾等一些法律类网站上找一些好的课件来学习。另外公司部本周五由赵茂主讲了《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房产部由杨林律师与部门律师分享了最高院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
周五例会培训:
1、业务知识培训:本周哈尔滨分所的殷宪斌律师跟全所律师分享了关于职业打假人是否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的一些案件、规定及观点,很用心的进行了收集整理,内容比较详尽。另外总所助理张雅琨与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新意见。
2、上门分享:张冀巍律师分享了到北京石油上门服务的内容,郑伟律师分享了到中石化销售及协和上门服务的内容,郝亮亮律师分享了到建工置地公司上门关于承包人保修责任问题咨询的服务内容,乔临芳律师分享了到中国人口报就三个员工的人事争议问题提供服务的内容。大家分享的内容都很详细,也转达了一些顾问单位对我们工作的一些要求和建议。另外,本周郑伟律师还专门为分所同事进行了如何修改合同的专项培训。
以上是本周工作内容,祝大家周末愉快!杨灿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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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本周总结如下:
修改合同19份,上门1次。本周乔临芳律师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工作量,在此表示感谢。本周北京石油又布置了编写案例的任务,已组织助理开始准备,希望几位助理能够给予支持,毕竟开工前我也是请大家下过馆子的了……
本周四、周五和周六,我跟李晓妍律师来参加劳动保障法学会组织的第19届案例研讨会。案例研讨会从去年开始便已扩大至京津冀三地的法官、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仲裁员、律师、企业代表共同参与。本次还特别请到了最高院的法官和人社部的领导就劳动争议审理的最新趋势进行了介绍。在几天的案例研讨过程中,大会对选送案例进行了分组讨论。在研讨过程中,我们不但拓展了思路,对法官和仲裁员们在裁审案件时的关注要点也有了更具体的了解,还对于京津冀三地关于劳动用工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差别有了新的认识。感觉收获非常大。在此也感谢所里对我部门工作的支持。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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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所本周工作情况总结:本周在广州分所海律师的协助下,深圳分所设立材料已递交到深圳市司法局,等待审批。成都、重庆、南京和杭州新设立的四个分所日常工作也正常开展。本周根据新设分所顾问费问题进行了调整,新设四个分所顾问费降低至2万每年,分所网站对收费标准及时进行了修改。本周陆续有当事人通过网站等途径到分所咨询,看来网络宣传的影响力还是比较直接的,希望大家都能登录总所及分所的网站,如果发现网站有什么问题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希望大家能提出来,好进一步完善咱们的网站。本周四下午总所郑伟律师为新设分所的律师及助理进行了关于合同修改的培训,分所律师及助理受益匪浅。下周二下午还会安排总所孙荣达律师给新设分所的律师及助理做关于如何接待当事人的业务培训,培训具体时间确定好后我们会在群里通知大家,感兴趣的同事通过视频系统都可以参加。希望年青律师自己也能通过多种途径,积累经验,尽快成长。
本周接到一位姓焦的当事人的电话,当事人于2015年因一件行政案件到总所咨询,据当事人反应,当时总所的接待律师告诉当事人说:这个案子肯定赢不了。但是经过两年的诉讼,本周当事人拿到了胜诉判决。拿出这件事情和大家分享,主要是想和大家说,咱们通过开酒会、宣传等手段能把当事人吸引到所里来咨询,真的很难,大家别轻易的就给案件下结论,尤其是一些标的比较大的案件,咱们可以组织咱们全所的律师研究研究,没准哪位律师就能有代理类似案件的胜诉经验。很多年前总所有一位当事人来所咨询,当时所里很多律师都说这个案件肯定败诉,但是有位年青律师就提出了一条在其他律师看来不太可能成功的思路,年青律师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代理了该案件,最后案件真的胜诉了。所以,大家在接待时谨慎一些,甚至有些老律师觉得自己经验丰富,草草看完案件材料后也不听当事人的叙述就直接告诉当事人说:你不用说了,你这案子没希望,肯定败诉。当事人就很纳闷:我还没有介绍我的案情,律师就直接下了结论。当事人对咱们所抱着很大的希望来了,结果就是案情都没介绍完,咨询就结束了。当事人心里会很不舒服。这也是律师对当事人的不尊重。现在竞争这么激烈,咱们大家要珍惜每个来所咨询、电话咨询,耐心些,负责些,即使这个案件没有委托成功,如果当事人对律师的接待满意,没准以后就有其他事情再来委托咱们了。
进入9月份了,大家的工作会更加忙碌了,即使忙碌大家也要注意身体,季节变换之际别感冒了。祝大家周末愉快!史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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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理论宣传部就本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汇报:本周总所网站更新新闻2条,微信公众号更新3条,微博更新3条。本周总所网站Seo(搜索引擎推广优化)工作照常进行,点击率浏览量曲线保持平稳。本周总所理论宣传部除完成日常基础工作外,另:1、重庆分所装修工作中所遇消防改造问题已经解决,各工种工作进展顺利;2、杭州分所装修工程消防备案已经通过,且于本周五向大厦物业保送验收材料,下周一大厦进场验收;3、南京分所岳飞铜像本周五上午正式安放完毕; 4、因致远OA工程师工作安排,本周未能进行新版本OA升级工作,等待下周安排具体时间;5、与装修、弱电、地毯供应商研究北京总所十一期间翻新工程具体方案和报价。
以上,草于杭州 姚宏宇 2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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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总所安排我抽查总所及各分所的合同,以期就共性问题尽早达成共识、统一标准,对个性问题及时总结、引以为戒,逐步提高我所合同审查质量。
本周小结如下:建议一、由于总所顾问单位数量相对较多,之前甚至多次出现合同双方同为顾问单位的情形,所以总所这边的要求是在合同审查时,以批注方式标明站在哪方立场审查合同。望各分所日后也能参照此标准执行。建议二、所内要求合同审查在流程上至少审两遍,因此应尽可能避免返给客户的文本仍带错别字,尤其是律师自己添加的文字中更要注意杜绝错别字。建议三、不要为了批注而批注。具体而言,在合同审查中,因为有些内容是客户在业务或技术上应该进一步完善的,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大家多会用 建议细化……、建议明确……这样的批注,但是在抽查中发现有个别合同通篇十几个这样的批注,其中有一些并没有太大必要。虽然常说有就比没有强,但换位思考一下,咱们作为客户拿到律师大量让具体化的批注一定会有很崩溃的感觉。但是这个度究竟怎么把握也难有统一标准,最终还得凭个人经验和习惯。我的建议是在添加此类批注时尽可能将自己换位为公司法务,考虑一下公司法务的接受度。但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我的个人想法并一定正确,所以也建议大家在下周五例会上再深入探讨一下。
最后,祝大家周末快乐!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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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业务发展部总结如下:本周洽谈聘请法律顾问的客户五家,新签顾问单位二家,参加各类活动二次。本周新签法律顾问单位是人民网和中国文联艺术基金会,人民网是五、六年前就曾经洽谈过的客户,结果没有成功,理由是什么呢?是因为他们领导认为我们所给这么多家中央级新闻媒体做法律顾问怕互相业务上不能保密,总之想用你有一万条理由,不想用你一条就够了!这次是人民网当年的法务小女孩,现在熬成负责人了,上次虽然没有合作成功,但是我们所给她留下非常好的印象,我们也成为朋友,几年下来一直联系没有断过,这次她向领导大力推荐我们所,真的是太不容易了!所以说做事情不能太急功近利,有时通过洽谈顾问,不管签约否,让对方感受到我们的专业,留下良好的印象,大家成为朋友,就肯定会有机会再展示我们实力的舞台!刘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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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分所本周工作总结
本周共接待来所咨询7次,修改4份合同,代书3份,3起案件开庭。
一、下面分享一下对惠邻政策与每周审查合同的感想:
(一)、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总所提倡惠临政策后,大庆分所已经初步实践了惠邻政策,有些邻居受益后也会向朋友推荐我所,并有成功委托的案例。惠邻政策的优点很多,力所能及的帮助了身边有法律问题的朋友,让他人受益,增近了感情,邻里更加融洽。一定程度上对岳成所进行了宣传,提升了企业文化内涵,使冷冰冰的法律事务变得更有人情味。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提供给他们的帮助,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得到他人帮助,这不仅是付出,更是收获。
(二)、本周开始总所要求之前成立的五家分所每周将自己修改的合同发送至总所两份抽查,新成立的六家分所所有审查的合同都要经过总所复审。大庆分所特别珍惜这样的机会,会将比较复杂疑难的合同修改后交给总所抽查,也能通过总所的审查知道自己的不足,和应该注意的地方。感谢宋律师不辞辛苦的帮忙审核。
二、本周来所委托的刑事案件较多,主任对所里年轻律师针对会见的技巧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简单培训。以上是大庆分所本周工作总结。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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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分所2017年第36周工作汇报
本周电话及来所咨询各6人次,修改合同7份,收到判决两件。本周参加三亚市司法局与民政局共同在港门村社区居委会召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调研会。示范村(社区)是一项全国性的创建活动,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港门村因其处于三亚市中心地段,人口多、基础设施好,在吉阳区十多个村、社区中被推荐为两个示范村之一。这次调研会,市司法局刘副局长特别强调示范村创建活动离不开法律顾问的支持,法律顾问要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作用,如对制定的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积极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开展法律宣传、举办各类讲座进行普法等等。从去年9月份担任港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以来,虽然法律顾问费一直也没有支付,但我们仍以感动服务的标准坚持执行坐班制度、为社区居民免费解答咨询、参与社区民事纠纷调解,这次调研会上对分所的顾问工作也给予了肯定。法律顾问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社区的法律顾问还有好多工作要做,法律顾问是我所的主营业务这个口号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很有必要。下周准备在港门村举办一场妇女维权讲座,宣传我所,扩大我所在社区的影响。
本周收到谭律师办理的两起案件的判决,这两份判决都支持了我方要求赔偿律师费的请求。其中一起案件是在起诉前,原告经谭律师提示,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明确表示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因此法官判决由被告承担律师费。另一起案件也是民间借贷,开庭时法官表示已经按司法解释支持了24%的利息,如果再加上律师费就超过了24%,不能支持。谭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表明律师费是原告的损失,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并且不能计算在24%以内,最终,法官支持了谭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承担律师费。这两起案件,一起是起诉时获取了必要的证据,一起是庭后与法官及时沟通,达到了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三亚分所李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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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4--2017.9.8总所顾问事务部、监察部工作情况:顾问服务方面,本周全所共计为69家顾问单位审核修改合同175份,共上门提供服务7次,接待顾问单位来所咨询2次。其中民事业务部修改合同53份,上门1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修改合同33份,上门1次,接待来所咨询2次;公司业务部修改合同31份,上门2次;劳动人事部修改合同19份,上门1次;知识产权部修改合同39份,上门2次。本周上门回访反馈依然很好,大家上门工作完成的很出色;合同方面,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回复时间,对于没有加急的合同也要在合理时间内审核,任务多的时候及时调整工作顺序,或者跟顾问部反馈是否需要另行安排其他律师审核,切勿一直压在手中,顾问部这边也会继续完善合同跟踪制度,大家配合一起将这项最基础的顾问服务做好。 本周介绍新签顾问单位:中机华信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华信诚,2007年成立于北京,是一家集电力工程设计、新能源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隶属于中机国能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所以日后合作中可能需要上海分所在一些工作上予以配合。 下周四(14日)所内将有法律大讲堂安排,将由劳动人事部史霄明主讲《规章制度制定及法律风险防控》,劳动部的讲座上座率一般很高,请总所、分所下周及时通知各家顾问单位,对于不能来现场的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播或后期点播形式收看,百度北京时间,然后搜索岳成律师事务所即可。 业务培训方面,近期各业务部门都有认真组织部门学习,同时北京总所这边开始组织经验丰富的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新分所进行业务培训,这是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希望新同事们认真学习、认真总结,业务水平都能得到迅速提高。 周末愉快! 兰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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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本周工作总结:审查合同31份,上门2次,收案2件;中石化航美项目继续推进,本周为上海石油解约给中石化销售公司造成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北京石油两个加油站租赁合同履行问题出具2份法律意见书;为某上市公司并购项目和某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出具合作建议书两份。周五进行了部门培训,下周部门培训由王丹律师主讲《家族产业的规划与继承》,欢迎大家参与!孙荣达律师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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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42017.9.8 北京总所民事业务部修改合同53份,上门1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修改合同33份,上门1次,接待来所咨询2次。
本周全程参与了国家卫计委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政策研究之中国医学科学院下属单位经营性资产调研工作,共赴4家企业进行了实地座谈、走访。本次调研工作的重点旨在对中国医学科学院下属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与梳理,主要包括对本级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梳理、对其子公司、控股公司与参股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梳理及其再投资情况的梳理,直至追及经营性资产投放的最后一级企业实体。本次调研实则是以上述4家企业为调研节点,前后共计对19家企业单位进行了经营性资产现状梳理,收集了7类23种301份文件资料,撰写各类综述、调查报告、统计表共7种,力争对上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现状作出客观、中立的描述。四天的工作充实而忙碌,感谢助理严海杰和李云英的全程参与和协助。
通过本次调研工作,有两点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一是调研活动是一种可以借鉴的工作形式,是可以应用到咱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中去的,咱们现在有法律体检这项服务,一般应用在和顾问单位合作之初,彼此有个初步的认识,当合作了一段时间,彼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就可以采取调研活动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动服务,咱们所有法律顾问研究中心,每年除了召开法律顾问研讨会外,可以通过调研工作,发现问题,给咱们的顾问单位的法律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给咱们自己的日常服务提供参考。
二是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反思到咱们自己给顾问单位提供的日常服务,每一份合同、每一次上门、来所咨询、每一次尽职调查、每一份法律意见等等都要尽量做得认真细致,要能禁得住来自上级及外部的随时反复地推敲和检验,不给顾问单位留下隐患,不因为咱们的失误使顾问单位陷入工作被动中,要充分体现出咱们顾问工作的专业性、不可替代性,希望大家都可以充分重视并关注,大家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咱们的服务品质。
最后,祝大家工作进步,生活愉快!岳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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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20170908 工作周记出具:开庭2件,修改协议、合同各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律师函2份,尽职调查2份,与顾问单位开会讨论案件3件,跟进案件22人次,电话咨询7人次,接待上门咨询3人,出现场查看1次,坐班1次,因为上一次顾问单位的课程反应不错,所以继续准备第二场。本周总所实行合同抽审,宋律师就小周律师的合同进行了审核,给出了合同管辖可以约定诉讼的建议,大家就此也进行了一些讨论:仲裁更考虑双方意思自治诉讼费用会低点……等等。经过建议再讨论进行修改,我们的合同就更严谨了,感谢宋静律师!广州分所王静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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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十六周,北京总所共抽查法律文书20份,全部评价为良;共回访7次,全部评价为满意。
本周合同量较大,加急的较多,很多律师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都在加班加点,很辛苦。但本周还是出现了合同超期回复时间太多的情况,虽然事先咱们律师和顾问单位沟通过,人家也表示不着急了,虽然是英文合同,页数有20页,完成时间长些有情可原,但长到什么程度,我认为在合理期限为准,咱们普通合同要求不超过三个工作日,那么英文合同正常情况下,可以五个工作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一定和当事人沟通明确具体,可以推迟到什么时候,因为人和人对不着急的认知和标准不同,同时顾问部也要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提醒律师,争取尽量杜绝超期问题,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在客户那里,律师应该是最具时间观念的,遵守承诺,是责任心和专业性最有力地体现,请大家一定注意和重视起来。
本周和刘硕走访了人民网,一方面谈合作,另一方面推咱们建所25周年的宣传稿,有两点体会与大家分享:一是很多合作不要计较一时得失与成败,有时候天时地利人和了,也可能会有意外,子弹打出去,要允许它飞一会儿,不要没打中就垂头丧气,有很多时候你抱了好大希望的,觉得靠谱的,阴差阳错没成,无心插柳反而柳成荫的事例天天有,因此调整好心态很重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去争取,不留遗憾就好了。二是关于要重视每一个顾问单位的每一次服务,不管是收费单位还是免费单位,不管是收费高的单位还是收费低的单位,咱们现在有越来越多的顾问单位是通过现有顾问单位推荐和介绍的,之前的航天五院通信卫星事业部就推荐了总体部、物资部、载人航天部等等,上周文联文艺资源中心的领导去到新的单位文联艺术基金会,又聘请咱们做顾问,这些都说明咱们的服务充分得到人家的认可才会这样,相反如果是不好的客户体验也必然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周继续推进建所25周年宣传稿,经济参考网上全文转发了中国网,纸质版面正在安排中;北京晨报继上周网上大篇幅刊登后,本周纸质版也出了,虽然篇幅小了些,但也尽力了;民主与法制刘总编做了推荐,后续还将展开专题报道,其他媒体也正在联系中,相信通过咱们不断地努力,一定会将宣传影响一直进行到底的。
原定9月26日召开咱们所今年的法律顾问研讨会,本周为法律顾问研讨会做好了准备工作,拟定了邀请顾问单位领导、各大学专家学者名单,制作了邀请函、研讨会议程等,考虑到临近十一放假,并且拟邀请媒体顾问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前两周联系发稿的领导是同一拨人,为了避免短期内重复联系,将研讨会推迟举行,咱们也可以进行更加充分地准备。
本周感悟到工作不能光会做就行,还要擅于记录,勤于总结,有计划有总结,时常回头看看才好,希望从自己做起,每个人都可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其实我特别理解大家,每天工作忙碌,样样烧脑,件件糟心的,还要替当事人操不完的心,都很不容易,但咱们的工作性质是容不得一刻的松懈,客户对咱们的要求也会比一般人高,要正确看待这种期望,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祝大家一切顺意!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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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9上海分所本周工作统计合同审核及修改:7份,风险提示:1份,工作报告:1份,微信和电话咨询:9个,上门服务:1次,开庭:1次,法院谈话:3次。本周五例会由刘晓雷律师就征收安置问题为大家做了讲座。重点讲解了公房征收过程中,同住人的认定。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宅基地上房屋,合同效力问题,征收补偿分配问题。徐骞律师分享了承办的房租漏水诉讼案件心得。对朱楠律师修改的一份代发工资协议进行了抽查。
作为顾问律师,我们对顾问单位要加强了解,尤其是顾问单位的主营业务。合同修改时,也尽量不要通篇批注,或者提出问题,但不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或建议。这会让顾问单位认为我们只做了第一步,仅仅提示了风险,并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他们考虑,认为我们敷衍了事。对待每一份合同,每一个咨询,一定要努力做到最好,以避免错误和遗憾。
确实如肖主管说的,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客户对我们有期望,如果屡屡让客户失望,我们就会被客户放弃。新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我们业余时间要加强学习,确保自己的知识及时更新,可以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祝大家周末愉快!上海分所。岳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