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动态

东方卫视《今晚》| 岳屾山律师评论:疑云重重的“性侵养女”案

2020年4月13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东方卫视《今晚》栏目采访,就疑云重重的'性侵养女'案如何证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关键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前山东杰瑞集团高管鲍某某被指性侵养女引发关注。

4月11日,鲍某某向多家媒体发出书面回应,否认与小芳是收养关系,并且提到去年年初他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鲍某某的书面回应附带9段手机录屏,展示从2016年至2017年间他与小芳的QQ聊天记录,其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以及让鲍某某等她两年二人约定去拍婚纱照等。

在鲍某某案中有一个细节是让人关注的,根据当事人指称鲍某某性侵小芳的时候,小芳刚刚年满14岁,有分析认为这个时间点的选择跟鲍某某身为律师熟知法律是有关系的,那么真相如何也有待法律给出权威的解答。

01

如何证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关键

岳屾山律师表示,目前该案件已经重新立案,这证明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发现了新的线索,犯罪事实是有可能存在的。该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女孩14周岁以后是否为自愿和鲍某某发生性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女孩为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话,可能就很难定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基本上都是按照强奸罪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已满14周岁的话,就要看是否受到了胁迫和威逼,是不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因此,非自愿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点。

02

是否为收养关系对案件定性

有一定影响

岳屾山律师认为,两人是否为收养关系对案件的定性有一定影响。首先,在收养关系中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没有合理性,也不会被公众理解。鲍某某目前在强调他们彼此是恋爱关系,因为满14周岁以后谈恋爱是没有被禁止的。如果在恋爱过程中发生自愿的性关系,那就不是犯罪,可能只会涉及到公众对鲍某某的谴责或者道德方面的评价,而不会涉及到法律评价,所以鲍某某和女孩是不是养父女关系,这一点很关键。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曾经共同出台过一个《关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年满14周岁以上有教育,监护等特殊职责的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以及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或者未成年人孤立无援的处境,迫使未成年人就范从而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也按照强奸罪来处理。所以说养父女关系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一种特殊的监护职责,这一点也是目前鲍某某在努力避免的。

03

警方撤案说明没有掌握

女性非自愿的证据

岳屾山律师认为,首先,关于DNA检测,在强奸罪中如果找不到行为人或者行为人否认发生过性关系的时候,会涉及到用DNA检测来确定这些痕迹是谁的,从而来锁定行为人,但是如果行为人本人承认发生过性关系,DNA检测就不重要了。另外,如果案件被撤销,证明当时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当时证明不了这个女孩是非自愿与鲍某某发生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进行撤销案件,但是撤销案件必须要通知给当事人或者报案人,必须要告知对方撤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