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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闻广播丨“女教师猝死前经历‘网课爆破’,谁在作恶?” 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2年11月3日,北京新闻广播《新闻2022》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女教师猝死前经历‘网课爆破’,谁在作恶?”进行评论。

北京新闻广播音频:00:0006:42

新闻背景

河南新郑三中女教师上网课遭入侵后去世事件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一名网友昨天发文表示,她的母亲是新郑三中一名高中历史老师,近段时间上网课时经常遭到陌生网友闯入网课直播间进行“网课爆破”。10月28号晚,母亲上网课时,再次有陌生网友闯入直播间进行语音辱骂、干扰课件投屏等,多次劝阻无果后,学生发现母亲没有了声音,以为退出了网课直播间。两天后,母亲被发现在家中身亡,死亡证明认定为:猝死。
近年来,网课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授课方式,“网课爆破”作为一种新的网络入侵方式随之屡禁不止。所谓“网课爆破”,即外来侵入者进入网络直播间通过开麦说话、播放歌曲、刷屏霸屏,甚至直播淫秽视频、辱骂师生来破坏线上教学秩序,这些外来入侵者被称为“爆破手”。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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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网课爆破”究竟是否属于网络暴力,“爆破手”的行为又是否触犯法律?

A:岳屾山律师指出,“网课爆破”是否属于网络暴力,要看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爆破以及爆破之后做了什么样的事情。如果在爆破之后,在课程当中使用语言或者文字等方式干扰课程的进行,包括对老师或者学生进行侮辱攻击,那就可以理解为一种网络暴力行为。

网课本身是一种教学行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到教学网络课堂当中并且进行干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一般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网课当中对他人公然进行侮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样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也有可能会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爆破者”使用了黑客等技术手段进行破解之后进入网络课堂,还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一类犯罪行为。

另外,具体到相应的被侵害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

Q:泄露课堂密码的学生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A:岳屾山律师认为,要看其行为本身是否有主观恶意,泄露的目的又是什么。
如果是不小心无意泄露,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找人来课堂里捣乱,就他所捣乱的这部分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这属于共同实施的过错行为,或者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共同实施的违法行为,甚至是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学生找“爆破手”只是为了扰乱一下秩序,结果那个人进来之后不光是扰乱秩序,还实施了一些其他行为,超过这名学生最开始的主观意图,对于这部分行为,这名学生不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还要看学生的年龄。民事责任方面,8岁以下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个阶段的民事侵权责任要由他的监护人去承担。
接受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也要看年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刑事责任方面,也是满14周岁才需要承担。
Q:为什么会出现“网课爆破”的现象,背后是什么样的心理呢?
A:岳屾山律师认为,三年疫情的背景之下,网课已经是教学活动的一个主要途径。有些人为了追求内心那种刺激等变态想法,到网络课堂上捣乱。但哪怕是免费的,只是为了娱乐,也不应该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底线。
因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干扰到课堂秩序,也有可能损害他人民事或人格权益,甚至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Q:如何有效解决“网课爆破”的问题呢?
A:岳屾山律师表示,要应对和解决“网课爆破”问题,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对于长期上网课的学生,家长和学校应当对他们做一些心理按摩、引导开解,避免因为长期上网课的疲惫导致孩子们去寻求这类的刺激;
第二,学校在开课的时候,在使用网课系统时,要多做一些考虑和设置,比如给学生邀请码或密码之后,再设置一个确认步骤,就像我们加入一个群还需要群主确认一下,从而尽量避免外人随意进入课堂;
第三,相应的网课平台也要用技术手段加大对这类问题的处理力度。比如在网课登录的时候,设计为实名制认证,一旦发现有人对网课实施干扰,能够及时找到相应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