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日期: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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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高院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日期: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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