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北京新闻广播《新闻2023》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真瓶假灌’,原价数千元护肤品复刻版只卖47元!”进行法律分析。
新闻背景
就在前几天,“3000元化妆品用完后空瓶竟卖300元”的话题登上热搜,化妆品空瓶的回收引发公众关注。比如,某款大牌面霜的空瓶,如果外包装盒、说明书等配件齐全,回收价格能达到400元左右;如果只有面霜的单个空瓶,回收价也能有200元。
Q: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A:岳屾山律师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甚至可能触及《刑法》,因为这种行为属于制售假冒化妆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构成欺诈。从商家或商标权利人的角度来看,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民事层面上,商标权利人可主张民事赔偿,购买假货的消费者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此外,由于这种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相关商品,还可对其处以罚款。如果利用回收的化妆品空瓶制售假冒化妆品,或将回收的化妆品空瓶销售给制售假冒化妆品的人员,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可能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监管层面涉及多个主体、多个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假冒注册商标和制售假货行为负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理职责。此外,不管是回收空瓶还是销售相关商品,大多发生在网络平台上。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平台对于其平台内存在的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的商品和服务,有巡查的义务。一旦发现,平台应及时处理。另外,如果有人举报这些行为,平台也应及时处理。
至于被侵权的品牌是否有打假责任,对于被侵权的一方来说,实际上品牌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可选择采取打假行动,也可选择不采取任何行动。只要没有与侵权行为相配合或其他类似行为,通常就没有太大问题。
A:岳律师认为,完全杜绝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各方集中力量努力的话,可尽量将此问题压缩到最低或缩小其影响范围。消费者在其中起到重要角色,无论是购买还是销售,购买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正品商品,避免贪图便宜或打折而被他人利用或受到假货的影响。同时,对于购买到的商品和使用完的正品空瓶,最好进行销毁处理,避免转手销售给他人用于制假。因为虽然可能会获取一些费用或卖出一些物品,但可能会损害到个人利益,商品最终可能回流到自己手中。另外,如果明知别人购买这些产品可能用于违法犯罪行为,仍然销售给他们,就成为了制假售假的一份子,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品牌方或厂家来说,虽然防伪标志和工艺已经先进,但可以考虑两个方面的改进。一方面,在商品本身进行标识和标记,提醒大家不要销售空瓶或进行二次销售,起到提示作用。第二方面,可将包装或产品瓶设计成一次性使用,打开后无法重复利用,或采用简单的技术手段使其无法再次使用。当然,现在也有声音提出由厂家进行空瓶回收,但对厂家来说,回收的成本可能较高,他们的意愿或促进力可能不足。
此外,电商平台作为销售渠道,应对其平台内的商品进行巡查义务。在巡查过程中,要注意是否存在回收空瓶的公平行为,以及对销售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尤其是销售奢侈品、化妆品、药品或食品时,需要进行额外关注和必要的资质审查,以避免销售端出现问题。同时,平台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最后,需要国家监管部门出台针对性的措施,以保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安全。消费者最好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避免贪图便宜,不要从二手或个人手中购买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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